首页 >> 信息公开 >> 机构设置 >> 正文

机构设置

时间: 2023-03-16 来源: 点击:[]

海南大学设立“中共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委员会”和“观澜湖校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观澜湖校区最高管理机构,根据《海南大学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和教辅机构职能(海大党〔201983号)》规定,管委会的主要职能包括:“负责观澜湖校区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相关部门对观澜湖校区的延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校区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管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1个综合综合事务科、1个后勤保障科、1个国际事务科,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实行主任负责制,代表学校全面负责校区管理工作。


中共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委员会

姓名

职务

高佃恭

校区党委书记

李艳荣

校区党委副书记

 

校区党委副书记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管理委员会

姓名

职务

李艳荣

主任

刘智敏

副主任


科室

姓名

职务

综合事务科

毛潇波

科长

 

副科长

刘欣芸

职员

后勤保障科

 

科长

云嘉仪

职员

国际事务科

李劲松

科长




主办单位: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建设工作组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管理委员会

琼ICP备050005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