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公共楼宇(6栋)消防控制系统及设备维保服务询价公告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公共楼宇(6栋)消防控制系统及设备维保服务的潜在服务商应在2025年06月06日17点00分至2025年06月10日9点00(北京时间)到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A3教学楼B509室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公共楼宇(6栋)消防控制系统及设备维保服务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10万元(不含10万元)
4.最高限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人:观澜湖校区管理委员会
6.采购内容: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公共楼宇(6栋)消防控制系统及设备维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消防维保检测和评估资质,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网站中查询。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技术负责人应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现场工作人员需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或四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资格承诺函)
1.6信用记录查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0日 ,请于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羊山大道52号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A3教学楼B512会议室;
3.方式:现场获取或投标方指定邮箱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羊山大道52号观澜湖校区A3教学楼B512室。
3.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获取询价文件: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及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开启
1. 时间:2025年06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羊山大道52号观澜湖校区A3教学楼B509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服务商须知
1、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2、响应文件一份,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在密封袋中,封口处有投标单位公章。
3、参加开标的服务商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4、本次采购活动由依法组成的询价小组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评审活动结束后,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将在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3天内按照采购公告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如超过期限未签合同,采购人重新招标或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6、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本次询价一次包定,未经同意不得转包、转让。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发布。https://mh.hainanu.edu.cn/xxgk/zbgg.ht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0898-66986099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公共楼宇(6栋楼)消防设施设备及控制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报价书